关于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调整事项的公告 你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的规定,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与深圳市前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已完成对注册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以下统一简称为“前海片区”)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职责的交接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深圳市前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在前海片区内的地方金融组织行使市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权。

  特此公告。

  附件:地方金融组织名录(前海片区)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前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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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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