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策】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防范“伪金交所”违规经营活动的风险提示 你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近期,市场上出现部分名称中带有“产登”“产权登记”“产交”“产权交易”“产融”“产金”“产权服务”等字样的企业,未经国家有权部门许可,变相开展金融资产登记、备案、信息发布、交易、结算等服务,直接或间接为各类发行和销售非标融资产品的企业提供融资通道和进行增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一、按照有关规定,除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外,其他产权交易场所、金融资产交易场所及“伪金交所”不得以登记、备案、挂牌交易、信息发布、信息服务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为各类发行和销售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服务和便利。


  二、我市至今未批准任何市外交易场所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通过发展会员机构、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在我市从事相关业务。任何市外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或者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未经批准在我市开展经营活动均属于违规经营行为。


  三、请广大投资者高度警惕相关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选择合法投资渠道,自觉抵制无资质交易平台或机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伪金交所”相关线索,请积极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反映,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4日



来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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