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金融监管总局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与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举行《加强非法金融广告信息监测处置框架协议》签约仪式。
据了解,双方将围绕监测预警、联合研判、行政指导、防非宣传、机制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推动防非打非与广告监管同向发力,协力阻断非法金融活动营商信息传播渠道,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事关金融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同时也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于“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具体体现。
10月底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牵头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是金融监管总局的主要职责之一。中国机构编制网近期发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即金融监管总局“三定”方案)指出,金融监管总局要牵头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组织建立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体系,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依法开展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工作。对涉及跨部门跨地区和新业态新产品等非法金融活动,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按要求组织实施。
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金融监管全覆盖的要义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管合法更要管非法,始终坚持金融特许经营、持牌经营原则。二是管行业必须管风险,严密防范一般商事行为异化为非法金融活动、衍生出金融风险。三是金融监管总局牵头建立兜底监管机制。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在中央金融委员会的统筹领导下,协同构建全覆盖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做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确保监管无死角、无盲区、无例外。
来源:金融时报